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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绿维文旅
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是顺应村庄发展实际而提出的村庄就地城镇化及乡村现代化理念。村庄分类发展的本质是分类促进乡村现代化和就地城镇化。绿维文旅基于多年村镇研究及实操经验,综合村庄分类发展五种模式(详见《村庄规划:村庄分类发展五大路径》),提出村庄规划五大要求以及“1+6”规划体系,推进村庄分类形成适度规模化、特色化、现代化的乡村发展结构。一、村庄规划五大规划要求
1.多规合一,统筹发展乡村振兴规划是首先要完成指导区域乡村振兴发展的战略性和总体性规划,对县域内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措施作出总体安排,然后在此指导下,通过乡村空间布局、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宜居乡村建设、乡村生态环境、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遗迹保护等专项规划,进行深化和落实,全面指导县域乡村振兴落地实践。同时在“1+6”统领下,各地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编制各类年度实施方案、重点镇(特色镇)乡村振兴规划、重点村(特色村)建设规划、镇(村)土地利用规划等,最终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乡村振兴规划体系。
2.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随着当前农业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和村庄规划建设的持续推进,农业生产水平得到提高,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雷同建设、“千村一面”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因而,在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时,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把握村庄的差异性和分化发展特征,不高一刀切和统一模式,要突出区域发展重点及建设重点、体现地方和乡村特色,打造各具特色、风格迥异的美丽乡村,从整体层面提高村庄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3.强化融合,协调发展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前提要求下,要将融合发展理念融入到乡村振兴规划的全过程。具体说,就是在规划中要注重城乡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产村融合、功能融合、要素融合等多方面的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在空间功能衔接、产业发展布局、生态空间保护、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置等方面的一体化,实现城乡发展相互协调、促进。
4.创新引领,激发活力为推进农业农村特色化、现代化发展,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转变发展思路、创新规划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乡和村庄规划,要充分考虑农业、农村、农民的基础现状、资源特征,以及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对规划的要求,积极响应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基本要求,广泛调动社会个方面力量,进一步激发乡村振兴主体、要素及市场,注重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全面振兴,以文化复兴促进乡村文化传承,以人才汇聚、土地政策优化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不断增长农业农村的发展动力和活力。
5.保护生态,和谐发展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重、自然恢复的方针,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贯彻“节水、节能、节地、节材”的建设要求,着重保护耕地与自然资源,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乡村地区可持续发展;注重保护村庄传统文化,规划要突出村庄发展重点,注重挖掘利用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保护村庄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发展农村绿色经济,围绕农村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经济和生态人居等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健康养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绿色产业,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二、村庄规划“1+6”规划体系“1+6”规划体系中,“1”指县域乡村振兴规划,是战略统领性规划;“6”指乡村空间布局规划、乡村产业发展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宜居乡村建设、乡村生态保护、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等6个专项规划,是具体的深化和落实。
1.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县域乡村振兴规划是战略性和总体性规划,是乡村振兴的总体空间落实和时序安排。县域乡村振兴规划从总体上指明了乡村振兴的总体发展定位与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居住、生态与文化保护、人才培育与创新、体制改革与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并在此指导下,衔接城镇体系规划,综合部署并落实到县域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并制定一定时期的推进实施计划及目标。
2.乡村空间布局规划明确县域内城市化区、小城镇区、中心村区、特色村区及其他村区发展结构的空间架构与功能定位,明确镇(乡)域山区、水面、农地、林地、草地、城镇建设、基础设施等用地空间范围。以土地集约化、高效化利用为目标,根据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总体空间布局,并结合村庄基本自然条件及发展需求情况,划定空间管制范围,提出各类用地空间的开发利用方向、设施建设及生态保育措施。
3.乡村产业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包括确定镇(乡)域一二三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目标、定位及发展战略,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一二三产业融合规划和产业服务设施规划,合理确定了农业生产区、农副产品加工区、产业园区、商贸物流区、旅游发展区等产业集中区的选择和用地规模。在村庄分类规划中,要因村施策,充分挖掘并放大农业农村的产业价值,培育适应地区发展的农业农村产业新业态,打造产业融合新载体新模式,推动农业与科技、文化、商贸、物流、互联网等各种要素的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使其在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同时,要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创新收益分享模式,提高农民的参与融合程度;强化政策引导扶持,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4.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乡村基础设施规划是基于村庄的场地分布、规划定位及发展需求等的考虑,对包括交通系统、给排水、能源、通讯、邮电、网络等的空间配置,并对建设标准、配置方式等作出规定的专门规划。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是为满足居民社会文化需求,从空间布局与用地上对教育机构、行政管理、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社会福利、集贸设施等7类公共设施进行配置,以实现宜居生活。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原则,不同村庄分类的乡村基础设施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内容和标准不同,具体可参照城镇相关规划要求,并结合村庄分类发展规模及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5.宜居乡村建设规划规划以构建生态宜居农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保护村庄环境为目标,结合产居融合发展路径,提出乡村分类建设与整治的原则要求和分类管理措施,重点从村庄空间格局、基础设施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景观改造和绿化美化等方面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和生活条件,构建村容整洁、设施配套、环境宜人、生活便利、适宜生存,具有示范作用的宜居村庄。
6.乡村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以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为目标,针对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古树古木的村庄要参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响应的保护开发规划或规划专题,针对存在具有重大生态保护价值的村落,要提出保护要求。乡村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要基于环境容量核算、生态敏感度和生态功能评估等工作,合理布局规划区域生态分区、环境污染防治、生态资源利用、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内容,构建乡村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7.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规划该规划以文化保护和传承为首要目的,要求针对存在特色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城名镇名村等历史文化资源的村庄,要参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相应的保护开发利用规划或规划专题,而对于其他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但尚未达到特色街区、名镇名村等设立标准的历史文化资源,应提出保护要求。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规划,一方面强调文化保护,保护乡村的空间肌理与特色风貌、传统民居、历史建筑、农业遗产、水利灌溉设施、濒危文物、古树古木等,重点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等的保护。另一方面是文化的传承与利用,传承地域民族风俗、传统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文化资源挖掘、文化创意活化和业态复合,重塑并放大文化价值,实现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